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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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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5部门发文!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出炉,智慧城市建设迎来“施工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共同印发了《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份在2024年5月《指导意见》基础上出台的新文件,标志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了从蓝图规划到实质落地的关键阶段。

如果说去年的《指导意见》绘制了智慧城市发展的"路线图",那么今年的《行动计划》则是一张详细的"施工图"。文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量化目标:到2027年底建成50个以上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到2035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展现了国家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决心。


文件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构建了“六大行动”体系,包括:

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数字美好生活、数字经济赋能、城市数字更新、数字化转型筑基、适数化改革创新。这些内容更加细化、目标更加量化、机制更加体系化。

文件特别强调,要以城市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数据底座建设,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构建模型服务体系,促进城市群协同发展。业内人士认为,《行动计划》的出台意味着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正从理念宣示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城市数字化转型将步入系统化、运营化的新周期。



文件作用

定位升级:从方向指引到实施载体    

《行动计划》的总体定位实现了重要升级,明确提出"以城市作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这一表述超越了此前的方向性指导,强调了城市在数字化转型中的主体地位和承载作用,体现了从理念阐述到实施推进的转变。


维度细化:从框架构建到行动分解    

相较于《指导意见》提出的"全领域推进、全方位增强、全过程优化"三大方向,《行动计划》构建了更具操作性的"六大行动"体系。这个体系涵盖了治理提升、民生服务、经济赋能、城市更新、基础建设和制度改革等维度,每个行动都配套了具体实施路径,如"高效处置一件事"等特色场景,使政策落地更具可行性。



目标量化:从愿景描述到指标明确    

《行动计划》在目标设定上更加具体化,不仅明确了2027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还提出了建成50个以上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的具体数量指标。这种量化表述为各地推进工作提供了清晰参照,也便于后续的考核评估。


行业影响与实施前景    

这份文件的出台,预示着智慧城市建设将进入更加注重实效的新阶段。对于各地政府而言,需要加快构建城市数字底座,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模型服务体系。对于行业企业来说,则面临着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新机遇,特别是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等领域具有广阔发展空间。



文件差异

与《指导意见》相比,《行动计划》标志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从战略规划迈向了执行落地。文件明确提出,到2027年底建成50个以上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到2035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


总体定位升级     

《指导意见》侧重于明确方向,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让数据成为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它设定了两个阶段性目标:2027年取得明显成效,2030年基本建成可持续的智慧城市体系。

《行动计划》在此基础上向前迈进,将总体定位升格为“以城市作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明确要用数字底座来支撑、用适数化改革作保障。目标也更加具体量化:到2027年底建成50个以上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到2035年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


推进维度更加具体    

《指导意见》提出了“全领域推进”“全方位增强”“全过程优化”三大方向,内容涵盖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数字经济、产城融合、精准治理、普惠公共服务、绿色宜居、城市安全韧性等方面。

《行动计划》则将这三大方向细化为六个具体行动: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提升、数字美好生活、数字经济赋能、城市数字更新、数字化转型筑基、适数化改革创新。每个行动下都设有可执行的任务,如“高效处置一件事”“高效办成一事”等具体场景,更加贴近城市治理实际。


时间目标更加明确    

《指导意见》主要围绕2027和2030两个时间节点,重点目标是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智慧城市群”。

《行动计划》则将规划期延伸到2035年,并提出了具体的数量目标和示范城市要求。除了明确要建设50个以上全域数字化转型城市外,还提出到2035年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可量化的考核参照。


基础支撑更加扎实    

《指导意见》更多关注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和安全等方面,如统一规划架构、共性基础、数字底座、城市安全韧性等。

《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明显强化,不再仅仅强调“建设”,而是着重于“构建数据底座、推进物联数联智联、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模型服务、培育新业态”。文件中出现了更多技术化关键词,如“城市数字基础设施”“模型即服务”“城市群协同运营”等,表明智慧城市正从建设阶段转向运营阶段。


制度保障更加完善    

《指导意见》中,制度创新、标准建设、组织实施、资金与人才保障被列为必要条件。

《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更加细化,增加了“运营考核机制”“城市群协作机制”“分类分级推进”“构建城市大模型”“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合作”等内容。从组织到生态,从管理到人才,基本形成了闭环体系,透露出智慧城市已从规划阶段进入体系化治理阶段的信号。

总体来看,《指导意见》讲理念、定方向,《行动计划》讲指标、抓落实。前者是顶层设计的路线图,后者是施工图和任务清单。两份文件衔接紧密,变化的方向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从宏观到量化,目标更清晰;二是从框架到行动,任务更具体;三是从城市到城市群,区域协同被强调;四是从建设到运营,治理机制和考核体系更加突出。

这一变化尤其值得关注。2024年的文件更多带来了标准化、基础性建设的机会,如数据要素体系、城市数字底座、标准体系搭建等;而2025年的行动计划,则意味着进入了项目运营、模型建设、指标考核的新阶段。


《行动计划》意义

从行动节奏看,文件定下的时间表相当明确:2025年底前,选择一批超大特大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到2027年,形成可复制的建设模板;到2030年,实现全国主要城市基本完成数字化底座建设,城市运行和服务全面数字化。

一个重要的转变是,这次行动计划从“智慧城市”迈向“城市数字化”。过去是信息化建设思路,各部门建系统;现在是系统集成思路,要做“城市数字底座”。换句话说,城市的数字化转型,从拼应用、拼平台,进入拼体系、拼算力、拼协同的新阶段。

无论身处一线的北京、上海、深圳,还是奋起直追的三四线城市,此次《行动计划》都清晰地指出了一个共同方向:城市竞争的新赛道,正在从传统的物理疆域,全面转向充满潜力的数字空间。为所有城市划下了一道新的“分水岭”。城市的竞争力不再仅仅取决于物理规模,更取决于其在数字空间的洞察与运营能力。谁能在数字化转型中先行一步、筑稳根基,谁就掌握了开启未来十年发展新秩序的钥匙。未来十年的城市发展格局,必将由今日数字化底层建设的速度与质量重新定义。